电动车充电被罚5000元,车主蒙圈了:我车才2000块!

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),第六章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(五)项明确规定:业主、物业使用人、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、电缆为电动汽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。违反此规定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



车棚产品图.jpg大功率充电桩.jpg柜式充电管理系统(智能充电柜).jpg汽车充电管理系统(充电柜).jpg